上海醫療反腐 醫生受賄5千即釘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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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09/15 14:38

最後更新: 2017/09/15 14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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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地醫藥界賄風盛行,上海今日起實行新規,醫生受賄5000元(人民幣,下同)以即被解聘、釘牌,所在醫療機構同樣受罰。

為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,上海今日起實施《上海市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規定》。規定明確,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,收受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等不正當利益,包括現金、禮卡、購物券、物品、吃請、境內外旅遊等。

醫療機構同受罰 或暫停床位擴增申請

對於行賄、受賄涉及的藥企、醫務人員、相關科室及醫院,《規定》列明相關處罰標準。其中,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受賄5000元及以上,或2次以上收賄,或主動索取商業賄賂,將由所在機構解聘,醫生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吊銷執業證書。涉嫌犯罪的,將移送司法追究刑責。

若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價值不滿1000元,由所在機構給予批評教育、通報批評、取消當年評優、職稱評定資格等,涉及醫生將接受行政警告處罰。收賄1000元以上、不滿5000元的更可能面臨低聘、緩聘、解職待聘等處理,而涉及醫生停業半年至一年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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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受賄的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,規定表明,其所在科室或部門、醫療衛生機構均會受罰。機構除了接受通報批評、限期整改外,衛計行政部門將給予不良執業行為記分、公立醫院績效評價作減分、撤銷市衛生計生系統精神文明單位稱號等處理。若1年內發生3次或以上商業賄賂,將暫停1年內受理大型醫用設備新增、床位擴增申請等。

違規藥廠將列入黑名單

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同樣受規限,罰則包括列入黑名單、不被接受其產品參加集中採購的申請,醫療機構2年內亦不准向涉事藥廠購買醫藥產品等(短缺品種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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